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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共金石镇三秀总支委员 金石镇人民政府三秀办事处
书记:××× 主任:×××
乙方: 村党支部 村民委员
书记: 主任: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一)党建工作(30分)
1、各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积极巩固“五好村成果。(4分)。支委会、村委会班子成员缺1名扣1分;出现1名班子成员工作不在状态扣0.5分;班子成员相互扯皮、拉帮结派、遇事推诿、完成任务较差,出现一项扣0.5分。
2、“三培养”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健全,活动阵地建设好。(3分)。“三培养”工作不落实扣0.1-0.5分;必须健全的制度少一项扣0.2分;活动阵地不整洁扣0.5分;有远程教育设备的村出现设备保管不妥、不按规定使用或公物私用扣2分。本项考核扣分若超过考核分,继续在总分中扣减。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流动党员管理规范,按时足额缴纳党费。(5分)。每月一次以上的支委会,少一次扣0.1分;每月一次党员大会少召开1次扣0.1分(可同时作为党小组生活会);召开党员干部会未通知总支、办事处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一次扣0.1分;每季度一次党课少一次扣0.5分;党课主要由镇党委或总支领导讲课,除以镇统一讲课外,其余课次由村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告知党总支安排党课内容和授课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一次扣0.5分;无流动党员登记或无联系方式、无工作汇报扣0.2分;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扣0.5分。本项考核扣分若超过考核分,继续在总分中扣减。
4、健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个支部年内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2分。未发展不给分。
5、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要求完成各环节的工作,效果明显,党员示范好。3分。资料不全,缺一项扣0.1分;经查证如未真正开展征求工作,扣1分,不通知党总支领导和督导员参加征求意见和党员民主评议扣1分。本项考核扣分若超过考核分,继续在总分中扣减。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3分。无制度扣2分,出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扣1分。
7、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实。2分。未真正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需总支、办事处领导参加确认)扣1分;如出现不合格党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扣1分。
8、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5分。村内出现邪教的人和事发生,扣1.5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抓好新农村建设,争创卫生村,无农业产业化项目、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办事处平均水平、民风不淳、村容不整、管理不民主等出现一项扣0.5分;村级广播不畅、出现不安全播出情况、有线电视新增入户任务完成差,出现一项扣0.5分。
9、群团武装工作。3分。群团工作人员不落实扣0.5分、群团工作制度不健全扣0.5分分;民兵工作不落实扣0.5分,征兵任务未完成扣0.5分;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无工作记录、无相关资料扣0.1分-1分。
(二)经济工作(30分)
1、农民增收(3分)。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280元以上2分,少于280元标准按比例给分;按要求完成转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1分,未完成按比例给分。
2、农业产业化发展(6分)。生猪户平出栏20头以上达到20户2分,小家禽户平养殖500只以上达到20户2分,种植业(优质水果成片新栽300亩以上或商品蔬菜成片150亩以上,或制种成片200亩以上,或食用菌类成片发展100亩以上)2分,以上各项未完成任务按比例给分。
3、生产性费用收交(9分),按时完成水费、禽畜统防、植保费、一事一议任务等费用的收交工作,未完成任务按比例计分,低于60%不给分。
4、扶贫攻坚任务落实,脱贫效果明显,检查验收合格(3分)发现漏报真正的贫困户或将不贫困人员纳入救济对象1户扣0.2分;不如实在村“明白墙”公示上级所救助的扶贫物资、现金和享受救助对象名单的,少1次扣0.5分,少1户扣0.2分;不按时报关扶贫工作相关资料1资料扣0.2分。
5、基础设施建设(2分)。未对村内机耕道路进行维修养护扣1分;未对村内群众享用的水利设施进行整治、维修的扣1分;以上两项整治维修不彻底的酌情扣分。
6、安全工作(4分)。安全领导机构不健全扣0.5分;安全工作责任人不落实扣0.5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不上墙一项扣0.2分;无安全法规宣传记录扣0.5分;无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扣0.5分;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4分(即本项工作不得分)。
7、森林资源管护工作(2分)。无林业法规宣传扣1分;出现重大乱砍乱伐和私拉盗运责任事故扣1分。
8、村社财务管理工作(3分)。每季度不统一办公做帐扣0.5分;不将按规定应报办事处领导审批的支出单据擅自入帐,一笔扣0.1分;不按时公布上墙和上报公布资料1次扣0.2分;搞帐外帐扣3分(即本项工作不给分)。
(三)社会事业工作(18分)
1、综治、普法工作(4分)。社会稳定、综合治理、普法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责任不落实1项扣0.2分;制度、资料、表册不齐全1项扣0.2分;未组织群众排班守护进行整体联防扣0.5分;民间纠纷调解无记录扣0.2分;发生越级上访案件1件扣0.2分;普法无学习活动、内容、记录、效果1项扣0.2分
2、计划生育工作(6分)。年内出现计划外生育1例扣0.5分;育能妇女“三查”率2分,按三次到查率比例计分;出现村级违反规定乱收和挪用社会抚养费1例扣1分;不按时、如实报送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报表、资料1次扣0.2分。
3、民政工作(6分)。村民自治工作2分(无村民代表花名册扣0.2分;无村民议事制度扣0.2分;年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次,1次扣0.2分;每半年无村委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1次扣0.2分;涉及选举工作报送的有关资料不按时1次扣0.2分,未按其它要求做到的1项扣0.2分);无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扣0.2分,私自土葬1例扣0.2分,违反规定乱收和挪用殡葬罚款1例扣0.5分。
4、村建国土、文教卫生工作(2分)。无国土、村建、教育、卫生法规宣传记录1项扣0.2分;出现乱建、乱占耕地和机耕道建房1例扣0.2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落实酌情扣0.1分-0.5分。
(四)中心工作(15分)
中心工作突击,严格按照各项突击任务的要求考核计分。
(五)会议纪律(5分)
1、参加镇召开的各种会议因迟到和缺席按镇每次所扣办事处总分乘以全办事处村社干部误工总额扣减到迟到或缺席者所在村,由于此在全镇使三秀集体荣誉爱损,按照领导责任追究制再扣支部书记误工1 次2元;参加办事处各种会议,按会议通知时间半小时内迟到1人次扣0.1分,一小时内迟到1人次0.3分,不假早退1人次扣0.2分,不假缺席1人次扣0.5分(上下午各算一次),请假三人次算缺席1次。
2、按规定应报送的各种表册、资料,迟报半天一项扣0.2分,错报、虚报、谎报一次一项扣0.2分。
上述两项扣分超过考核分,继续在总分中扣减。
二、考核办法
1、由党总支、办事处组建考核领导机构,分日常和定期两种方式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为上半年工作在七月底前进行考核,下半年工作在次年一月底前进行考核。
2、各项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不能量化的以考核组成员实地检查并无记名投票打分,有的工作由考核组座谈10名以上党员和群众代表打分。
3、代表办事处接受镇考核验收的村,如所得分在全镇获得第一位者,在该村所得总分中加计奖励1-4分;如所得分在全镇获得最后一位者,在该村所得总分中再扣减4-1分。
三、奖惩措施
1、综合考核得分作为计算村社干部60%误工(绩效误工:误工总额的60%)的标准依据。
2、考核得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衡量依据。
3、单项工作考核按挂钩标准兑现。
2006年2月26日